广 东 省 民 俗 文 化 研 究 会 关于广东省民俗文化研究会转为 广东省文化厅主管的通知 本会各直属机构、各团体会员单位、各位会员: 因业务需要以及多数会员构成的实际情况,经省文化厅(粤文人 [2006]86号)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同意和省民政厅(2006年8月16日 社证字第0891号)批准,广东省民俗文化研究会从今年8月份起,由原 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转为广东省文化厅主管,但仍保留省社会科学 界联合会单位会员关系。今后有关工作、业务联系,可按照此管理属系 办理。 广东省民俗文化研究会 2006年8月22日 抄送:各市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|